东港消防队伍始建于1947年6月安东县政府成立前。当时,县公安局指派陈金秋筹建大东沟义务消防队,拥有义务消防员60余名,姜林禄、李世善担任正、副队长,配备3台木架铁瓦消防车,车上安装手压泵。所需经费由各商户、单位集资。
1952年5月,经过整训,义务消防员增至80余人,姜林禄留任队长至1960年12月;接着,徐世仁继任队长至1963年底。
1964年,由盖有喜任队长的安东县公安消防队正式成立,受县公安局和安东市公安消防大队双重领导。
同年9月,安东县编委批准成立安东县公安消防警察队,编制为12人,其中东沟10人,孤山2人,隶属关系不变。
1965年1月20日,随着安东县更名,县公安消防警察队亦改成东沟县消防警察队。
同年5月,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命令,班长以下的消防人员实行义务兵役制,定编14人,配备水罐消防车1台。
同年6月,根据辽宁省消防总队的指示,东